發布者:admin 時間:2025-07-02 03:10:40
最近朋友圈里刷屏的"京東假茅臺案"你關注了嗎?這事兒從爆出來到現在小半年了,怎么感覺越查越迷糊呢?當初那些信誓旦旦要維權的消費者,現在拿到賠償了嗎?平臺到底有沒有責任?今天咱們就掰開揉碎了聊透這個事兒。
去年雙十一前后,有消費者在京東自營店買到了"飛天茅臺",結果拿去鑒定發現是假貨。這事兒就像捅了馬蜂窩,短短一個月內投訴量突破500單。關鍵問題出在供應鏈環節——京東說他們也是受害者,供貨商偽造了全套資質文件。但消費者不買賬:你們這么大平臺,審核流程是擺設嗎?
記得有個北京老哥,花2萬多買了12瓶茅臺準備過年送禮。結果被懂行的朋友看出破綻,酒瓶噴碼模糊、包裝盒膠水痕跡不對。他說當時氣得手抖:"這可是京東自營??!要是第三方賣家也就算了..."
最近法院受理了集體訴訟,但庭審過程像擠牙膏。京東提交的供貨商資質文件確實有偽造痕跡,但平臺咬死自己"嚴格履行了審核義務"。更魔幻的是,部分消費者反映收到的賠償方案居然是"退貨+補償200元京豆",這跟當初買酒花的錢差著十萬八千里呢!
有個細節特別有意思:涉事供貨商去年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,但京東采購系統里他們的資質居然還在有效期內。這中間的時間差,到底是技術漏洞還是人為疏忽?現在連市場監管部門都下場調查了。
可能有人要問:"不是說假一賠十嗎?直接告不就完了?"現實情況是,舉證責任全在消費者身上。你得證明:1. 商品確實購自京東2. 經過權威機構鑒定為假貨3. 損害結果與假酒存在直接聯系
山東有個案例,消費者雖然贏了官司,但光鑒定費就花了6800元,整個過程拖了快一年。更別說很多老年人根本不懂怎么固定證據,買完酒直接把包裝盒扔了。
這里有個靈魂拷問:平臺到底算"銷售方"還是"中介方"?根據《電子商務法》,自營商品平臺必須承擔經營者責任。但實際操作中,京東把鍋甩給供貨商的操作已經玩得很溜了。他們現在的說辭是:"我們也是受害者,正在配合調查"。
不過翻翻裁判文書網,類似的案子早有先例。2021年某電商平臺賣假五糧液,最后法院判平臺承擔連帶責任。這次茅臺案會不會出現轉機,關鍵得看能不能實錘平臺存在重大過失。
有個在廣州做酒水生意的朋友跟我說,現在他們收貨都要帶紫外線燈,照防偽標上的暗記。普通消費者哪懂這些門道?說到底還是得靠平臺把好關。
聽說市場監管總局準備出臺新規,要求電商平臺對高端酒水類商品實行"雙審核"——既要查供貨商資質,還要定期抽檢庫存商品。要是真能落地,說不定能堵住現在的漏洞。不過具體什么時候實施,還得看各方博弈的結果。
京東假茅臺案進展到這個階段,已經不只是個案了。它暴露出電商行業野蠻生長留下的后遺癥,也給所有消費者敲響警鐘:網購不是法外之地,但維權也不能光指望別人良心發現。咱們普通老百姓能做到的,就是多長個心眼,保留好證據,該較真的時候千萬別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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